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

2020年07月29日20:08:16
发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8]38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全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新一轮跨跃式大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着力破解“办事难”,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服务内涵,畅通服务网络,全力打造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范原则。统一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建立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关系和长效考评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
(二)公开透明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对象、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责任部门、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实现审批内容公开、办理程序规范、部门责任明确、行政监督有力。
(三)创新创优原则。通过创新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体系功能;通过创新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便民高效原则。实行“窗口受理、内部分办、窗口反馈”的服务模式,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规范,根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五)积极稳妥原则。充分发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既要积极主动整体推进,又要稳妥处理重点难点;既要强化整体功能,又要注重个性差异,落实服务内容,体现服务效果,降低行政成本。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组织架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组成。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自上而下、统一归口的业务指导体系,充分发挥联动功能,必须加快推进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1.统一机构名称。为树立规范统一的外部形象,打造政府公共服务品牌,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机构分别冠名为: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统一机构设置。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县(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机构设置原则上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模式,按正局级机构配置,承担本级政府权限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各区、县(市)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办事机构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承担本级政府的便民服务工作,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3.统一功能定位。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以为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主,主要面向企业法人;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既为企业法人提供综合性审批,又为自然人提供便民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或代办服务。
(二)提升服务功能。各级政府要把提升本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功能作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其审批和服务功能,使其真正成为政府服务群众的主要窗口。
1.优化市本级投资项目“一条龙”审批服务功能。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始终保持杭州特色,在现行投资项目“一条龙”审批服务的基础上,通过集中、整合的方式,引进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介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功能,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我市政府服务和环境优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全面推进区、县(市)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工作。各区、县(市)要借鉴桐庐县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的“批管分离”体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职能,扭转和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以批代管”的现象,实现审批简捷规范,监管有力到位。
3.加快完善城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借鉴西湖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经验,以构建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政府综合性服务平台为目标,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实现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做大做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
4.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借鉴江干区街道(社区)便民服务试点经验以及临安市、建德市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全程代理制试点经验,积极开展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清理整合工作,统一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要增强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规范、高效、便民的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5.全面推进项目审批代办制。各区、县(市)要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市委〔2008〕15号)要求,依托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全面推进项目审批代办制,组建代办服务机构,完善代办服务功能,在全市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机制健全的三级代办服务网络。
(三)建立考评机制。要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牵头作用,依托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关系和长效考评机制,形成以业务指导为载体,考核评比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考评模式,逐步统一各层级服务机构的事权和服务标准,确保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推进联网互动。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要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为载体,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实现与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网络的对接,努力打造综合性审批和服务平台,实现上下互动、横向连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是我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生、破解“七难”的一项重要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机构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良。
(二)稳步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我市县(市)职能归并工作试点、城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中心镇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经验,适时加以推广实施。各区、县(市)要认真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听取汇报、认真指导推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