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杭司[2007]18号
发布文号: 杭司[2007]18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下沙街道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深化我市人民调解“四有五无”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努力扩大工作领域,提升调解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现决定对紫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07家在2006年度直接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件以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发挥工作热情,努力多办案、办好案,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继续为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