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3:17:07
发布部门: 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巢政办〔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巢湖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巢湖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以及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在对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陡边坡隐患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划定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居巢区东南部山区、无为县西部山区、庐江县东南部与西部山区,以及和县、含山县局部地区。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预测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一)岩土体位移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分布于山区的露天采石场,以及基建工程与建房所在的山脚切坡过高过陡处,包括自然边坡失稳的地段。
1、交通干线
巢无公路居巢区银屏镇岭南村小岭拐路段、巢柘路小佛岭路段、合铜路庐江县罗河镇鲍店路段、庐江县汤池镇果树村白云路、含山县铜闸镇巢二路18K+400-21K+700路段及无为县昆山乡新华村水泥路,由于人工切坡修筑公路形成陡崖,加上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发生崩塌的可能性较大,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2、矿区
居巢区散兵、苏湾、夏阁、银屏镇,和县香泉镇,无为县石涧镇、太平镇等地的露天采矿区,其边坡接近直立,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大。在庐江和无为县鹤毛乡等地一些尾矿坝有发生溃坝的可能性。
3、山区村民聚居区
无为县昆山乡、鹤毛乡、洪巷乡、严桥镇,庐江县汤池镇、矾山镇、龙桥镇,以及居巢区等山区村民在山脚切坡过高过陡建房,其边坡的稳定性较差,汛期暴雨期间或持续连阴降雨,很容易造成边坡失稳,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4、地质遗迹
巢湖市区北郊马家山、平顶山一带分布的许多珍贵的地质遗迹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人为破坏。既有采矿、切坡筑路等人为工程活动的直接破坏,也有人为工程活动中遗留的高陡边坡引起的山体边坡崩滑所造成的破坏。市政府对该遗迹保护非常重视,已批准建立了市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埋设保护区界桩,设立保护标牌。关闭了保护区周边的露天采石场,并计划进行生态恢复。
(二)矿山与地下开采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分布于庐江县矾山镇、龙桥镇,无为县昆山乡、含山县陶厂镇和县西埠镇原孙堡煤矿等地的矿山采矿工程较集中的地区,井下以开采煤、铁、铜、石膏、矾矿为主,易发生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河湖岸崩地质灾害易发区
主要易发生于居巢区散兵镇至槐林镇巢湖沿岸,和县大黄洲的长江岸段和陈桥洲,无为县黑沙洲的长江江心洲岸段,以及裕溪河、巢湖南岸等,汛期水位上升,浸润岸脚,存在岸崩的可能,威胁农田、村庄。

三、重点防范期
岩土体位移地质灾害、矿山与地下工程地质灾害中的矿坑涌水多与降水有关,表现出极强的同步关系。河湖岸崩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洪水关系密切。
由露采或切坡所引发崩塌、滑坡等岩土体位移地质灾害及矿山与地下工程地质灾害方面的瓦斯爆炸、巷道顶板冒落、矿坑突水等,主要是人类活动所引发,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的特点。
地面变形地质灾害主要是矿井采空或矿坑排水引发,范围是明确的,但发生的具体时间和持续时间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突发性的,其过程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只要有关部门强化管理,随时掌握矿山开采的现状,此类灾害是可以减缓或避免的。
根据巢湖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气象资料分析,本市主汛期为5-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0%以上,而且降水集中,单位时段强度大,是上述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制定年度防治方案
各县、区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制定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种档案及工作台帐,研究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措施,明确预警预报方式、躲灾避险路线、临时安置地点和自救互救方法,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群众手中,增强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在汛前组织应急预案避险演习,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一旦灾情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
在重点防范期内,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点、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确保防灾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对重点防范地区要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2、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县、区要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确保信息畅通。
3、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
各县、区应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类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上报各级政府。
4、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县、区要落实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资金及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建立以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村、组为单位实施群众监测,由受威胁的居民点或单位中责任心强的人员监测。要提高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保持监测人员相对稳定,保证监测网络通讯畅通,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五)积极搬迁,有效治理
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严重的地区,特别是学校、居民点等,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实施搬迁或工程治理。市建委、财政、民政、国土、交通、电力、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对群众的搬迁和工程治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主动配合各县区政府完成搬迁和工程治理。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结果,列为2009年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共有11处(详见附表)。
1、庐江县矾山镇矾矿滑坡隐患工程治理设计书已经通过评审,应及时进行治理,尽快完成验收工作。
2、庐江县汤池镇果树村白云路不稳定斜坡应进行坡面防护,砌筑挡土墙,落实群测群防。
3、居巢区银屏镇岭南村巢无公路小岭拐路段边坡崩塌应采取削坡减载,台阶式放坡,减缓坡度,改斜面坡为阶梯坡,坡面防护,砌筑挡墙等措施。
4、居巢区散兵镇白云庵村大岭水石流要加强汛期监测预警,采取稳挡、排导措施进行治理,并恢复植被。
5、居巢区黄麓镇洪疃村东管不稳定斜坡应完善排水系统,及时对坡面进行防护,砌筑挡土墙。
6、居巢区半汤镇力寺村力寺庙不稳定斜坡应清除坡面危岩体,加强监测预警,落实群测群防。
7、无为县洪巷乡双狮村明井组石罗山北不稳定斜坡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落实群测群防。
8、无为县昆山乡新华村新华崩塌应清除坡体碎石,进行坡面防护。可进行锚喷护坡,或设置安全网等其他工程措施。
9、和县西埠镇种畜场北滑坡应加强汛期监测预警,落实群测群防。
10、和县香泉镇孙堡煤矿采空塌陷应进行地面和建筑物变形监测,如果地面和建筑物变形进一步扩展,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含山县铜闸镇巢二路18K+400-21K+700路段不稳定斜坡应采取削坡、护坡等工程治理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各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段、危险点的灾害防范责任明确如下:
(一)水务局、河道局、防汛办
负责加强长江大黄州、黑沙州、裕溪河、巢湖南岸庐江的许桥、盛桥和居巢区的槐林、散兵等岸段的岸崩治理。
汛期组织沿江、沿湖单位、乡村进行江岸、湖岸的护坡、护堤,对于受到灾害威胁的居民点、村民点,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准备。
(二)交通局、铁路部门
负责加强和组织对丘陵山区公路、铁路沿线山体边坡和路基边坡的滑坡、崩塌危险点的治理;对于灾害危险区段、危险点应设立警示标牌,提醒车辆、路人快速通过;对于洪水淹没或毁坏路段应组织抢险,或者设立警示标牌,提醒车辆绕道通行。
制定地质灾害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运送的应急行动方案,保证应急救援物品运输通畅无阻。
(三)建委、规划局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城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或者城镇公有设施遭受地质灾害破坏时,应当及时会同有关方面采取工程治理、抢险或者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妥善安置搬迁群众。
(四)林业局、农委
加强和完善丘陵山区农林生态环境的规划工作。人类生存环境较恶劣的山区,可以组织部分村民搬迁,退耕、退村,还草、还林,减少水土流失。
(五)民政、卫生、商务、公安等部门
对于遭受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危害的地区,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
气象、通信部门应当及时做好气象服务,保证邮电通信畅通无阻。
组织制定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治、疾病控制、预警信号、通信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
(六)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组织群众学习、了解有关地质灾害方面的知识,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组织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制定人员财产撤离和转移路线应急行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安置灾民,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并做好灾后的重建工作。
工程建设、矿山采矿等单位应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并制定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紧急救护、妥善安置的应急行动方案。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土方施工、矿山采矿、井下工程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并认真做好安全评价。对矿山开采、工程开挖过程中违规生产而造成重大地质灾害或可能造成重大地质灾害的工地、矿区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限期整改,由此而引发的地质灾害,应责成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八)国土资源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对新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要求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组织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价,分析判断未来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对经济建设的影响程度。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圈定出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地段,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落实基层单位地质灾害群测人员培训计划,对灾害易发区内的乡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群测人员,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监测培训。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组织建立村、乡镇、县区、市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负责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助装备,设立抢险专项资金和物资的贮备。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时,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附表:2009年度巢湖市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范点一览表
 
 
编号
防范点位置
灾害
类型
规模
首发时间
目前危害情况
防治建议
1
庐江县矾山镇
滑坡
大型
1996.7.1
危及居民
监测、巡查、工程治理
2
庐江县汤池镇果树村
不稳定斜坡
小型
隐患
危及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
护坡、砌筑挡土墙
3
居巢区银屏镇小岭拐
崩塌
小型
隐患
危及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
监测、巡查、砌筑挡墙
4
居巢区散兵镇白云庵大岭小学
水石流
小型
2007.8.27
危及学校
监测、巡查、排导、稳挡
5
居巢区黄麓镇洪疃村
不稳定斜坡
小型
2009.4.28
危及居民
搬迁、治理
6
居巢区半汤镇力寺村
不稳定斜坡
小型
隐患
危及寺庙
清除危岩体
7
无为县洪巷乡双狮村明井组
不稳定斜坡
小型
隐患
过往行人
监测、巡查
8
无为县昆山乡新华村
崩塌
小型
隐患
危及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
护坡
9
和县西埠镇种畜场北
滑坡
小型
隐患
危及居民
监测、巡查
10
和县香泉镇孙堡煤矿
采空塌陷
小型
2009.3.23
危及居民
监测、巡查
11
含山县铜闸镇巢二路
不稳定斜坡
小型
2008.5.7
危及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
削坡、护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