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5:55:44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7]1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6月2日以来持续降雨,部分地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6月6日8时至7日8时我市局部地区最大过程降雨量达258毫米。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警报,7日至8日我市仍将出现暴雨,过程雨量可达100-200毫米,局部(特别是靠山地区)可能超过250毫米。持续强降水将使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我市防御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主要领导、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到位,按照各自防洪预案进入临战状态,部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严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和地质灾害。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范。目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各类重点工程全面展开,为此,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环东海域、园博园、重点堤防、工业集中区、建筑工地、低洼地带的巡查和值守,落实各防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防洪安全。杏林湾、员当湖等易涝区域、低洼地要加强排涝工作。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准备。
三、加强水利工程巡查值守。要加强对各类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值守,要做到有专人值班、领导带班,特别是对于大库容、高水位、有病险的水库以及各小(二)型水库、小山塘等水利工程更要加强巡查,出现险情及时排除并上报。
四、严密防范地质灾害。各区和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群测群防,设立危险标志,适时发布危险警报,特别要注意山区靠山住宅的巡查和监测。
五、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城区高坡地、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建筑工地、各类学校、人口聚集区和居住在危房、出租房、工棚等危险地带群众的防洪安全,加强昼夜巡查和监测,及时组织受威胁地区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六、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各级防汛、水利、国土房产、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密切监视水雨情,保持通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