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系统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5:47:1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闽建电[2009]2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电通知,据国际天文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本次日全食持续时间长、涉及区域广,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两个小时,其中全食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左右,我国长江流域广大地区处全食带,我国全境处偏食带。日全食发生时能见度下降、气温下降、湿度上升,并可能导致降水和风力、风速的变化。为做好建设系统应对日全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对日全食工作,针对日全食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做出部署,提前预警,切实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作业人员。

二、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地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要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提前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强化安全措施,立即组织检查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拉结状况,确保稳固、牢靠;日全食发生时停止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和高空作业。二要将日全食情况传达到各公交企业,提前通知当班驾驶员,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灯光系统,发生日全食时注意行车安全。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抢修。三要督促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前告知,对游乐设施、溪谷漂流、竹筏等停止运营;对游人集中、容量有限、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段加强执勤力量;对可能出现的大量观测人员聚集情况,加强游客数量等预警信息发布,引导游客合理选择观测地点,制定完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四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把日全食现象以及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及时检修公共设备设施,对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业主聚集观测,引导选择合理、安全观测地点,加强日全食期间小区的安全巡防,确保小区安全。

三、强化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和减轻日全食造成的损失。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日全食对社会影响的专业论证报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