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5:59:2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梧政发[2003]38号

各县(市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22号ぉ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2]61号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安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党政机关实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推行人事制度改制,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减员增效,退役士兵安置难的因素依然存在,安置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着眼于安置工作新情况、新特点,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紧密联系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组织他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退役士兵服从大局、拥护改革开放的自觉性,自觉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坚决服从政府安排,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各级安置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讲大局、讲团结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安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城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力度,安排一定的经费,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城镇退役士兵进行市场经济、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择业就业的竞争力。

二、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进行安置。要依法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
(一ぉ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实行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桂政发[2002]61号文件精神,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纳入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范围。按照单位职工人数3%的比例,结合经济效益和用工需求等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向各部门和单位下达安置计划和分配安置任务(不足1人的单位按1人计算ぉ,实行均衡负担。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市人民政府分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二ぉ积极鼓励和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符合政策在城镇分配工作但又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的通知》(梧政发[2003]7号ぉ执行。
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要继续按照《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市与广东邻近的优势,积极与广东劳务市场联系,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推动开发和使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推荐介绍优秀军地两用人才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们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三ぉ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四ぉ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办法。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办法。安置计划下达后,如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退役士兵确有困难的,可向市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实行有偿转移安置,经批准后,按每名退役士兵3至5万元的标准缴纳安置转移金。有偿转移金作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经费或技术培训经费。
(五ぉ认真落实安置政策,严格安置纪律,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安置政策,严格安置纪律是依法安置、妥善安置退役士兵的根本保证,要坚决杜绝安置中的不良倾向,确保安置工作的完成。安置计划下达后,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从安置部门通知本人起3个月内不到单位报到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其安置资格,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或不按规定落实有偿转移安置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置任务完成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县(市ぉ、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2002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完成。

附件:梧州市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方案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梧州市200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分配方案
单 位任务单 位任务
市金晖运输总公司 1  环球(梧州ぉ纺织有限公司1
梧州金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理厂1  梧州新华电池股份公司 2
市民政局(局安置汽车驾驶员1名、下属单位安置1名ぉ   2  梧州骏华火机制造有限公司 1
桂江造船厂2  市蛋白肠衣厂 2
市龙山动植物酒总厂1  市统计局(汽车驾驶员ぉ  1
市政府办(值班ぉ1  梧州冰泉实业股份公司 2
华南船舶机械厂1  市检察院(汽车驾驶员ぉ  1
市政管理局(安置下属单位ぉ  3  中央储备粮库梧州直属库1
梧州日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  梧州制药集团 1
梧州松脂厂1  梧州正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广西石油总公司梧州分公司 1  市药监局 1
市场开发中心 1  交通银行梧州分行 1
梧州华友商贸有限公司 1  梧州光华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1
梧州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  市卫生局(安置下属单位ぉ2
梧州奥奇丽股份公司2  梧州供电局1
市电业局 2  梧州中恒集团 1
市信访办(汽车驾驶员ぉ    1  广西汇兴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1
梧州银河娱乐有限公司 1  国家电力南方公司梧州超高压局 1
梧州港航集团 1  市烟草专卖局 1
广西三威林产有限公司 1  市光学仪器厂 1
市政协办(汽车驾驶员ぉ    1  市自来水公司 1
农业银行梧州分行  1   万秀区(下属单位ぉ  1
蝶山区(下属单位ぉ    4  长洲区(下属单位ぉ  3
梧州聚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市工商局 1
梧州先达玻璃纸有限公司1  梧州市家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
市司法局(汽车驾驶员ぉ  1  梧州正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1
梧州灯饰路灯安装有限公司 1  梧州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市教育局(安置下属单位ぉ1
合 计:7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