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承德山庄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决定

2020年11月30日23:10:4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京司发[2009]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批准成立“承德山庄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D-373室
分所负责人:姜文韬
分所派驻人员:姜文韬 王占东 孙立国
二、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承德山庄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520。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住所、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派驻人员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